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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自行評估
每年辦理一次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過去期間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長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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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其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並設置獨立內部稽核單位直接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亦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單位依據「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覆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適當、一般作業執行是否落實,進行持續性查核,稽核範圍涵蓋公司內部所有作業及其子公司。
每年內部稽核單位依據經營環境變化、及先前查核結果進行整體風險評估,擬定年度稽核計劃提報審計委員會審核並經董事會核准,據以施行。
每月執行查核的結果,稽核主管於次月底前呈送稽核報告及每季呈送追蹤報告予獨立董事,並列席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業務報告,同時溝通稽核報告執行結果及內部稽核缺失追蹤情形。
每年辦理一次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過去期間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長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稽核人員符合金管會規定資格條件。稽核主管之任免提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人事管理規定」辦理,並依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持續訓練等資料,於每年一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
稽核主管每月呈送稽核報告及每季呈送追蹤報告予獨立董事外,並列席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業務報告,同時溝通稽核報告執行結果及內部稽核缺失、建議之追蹤情形。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良好,112~114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 溝通摘要 |
---|---|
112.12.15(第一屆第2次) | 審閱通過113年度稽核計劃案 |
113.03.14(第一屆第4次) | 內部控制制度暨管理辦法修訂案 |
113.04.30(第一屆第5次) |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113.06.11(第一屆第6次) | 112 年 4 月 1 日至 113 年 3 月 31 日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113.08.13(第一屆第8次) | 訂定法令遵循事項作業管理辦法,說明相關運作情形及具體改善措施 |
113.10.31(第一屆第10次) | 違反法令遭裁罰,說明裁罰內容及改善情形。 |
113.12.25(第一屆第11次) |
審閱通過114年度稽核計劃案 內部控制制度暨管理辦法修訂及新增案 |
114.03.25(第一屆第13次) | 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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